国际商法复习资料《法律重述》:美国法学会把同经济活动有密切联系的商法和部分民法的判例法进行综合审理,编纂成各种判例法汇编,称为《法律重述》
衡平法:衡平法是英国法律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在14世纪为补充和匡正当时尚不完善的普通法,由枢密大臣法院发展起来的
国王授权枢密院大法官,根据“公平与正义”的原则处理案件,逐步形成了完全不同于普通法的衡平法
简述衡平法与普通法的主要区别
(l)救济方法不同;(2)法院组织系统不同;(3)诉讼程序不同;(4)法律术语不同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成文法系、民法法系或罗马—日耳曼法系(因为它的历史渊源是罗马法和日耳曼法,此外还有教会法、商法和城市法),一般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的总称
它是资本主义国家中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影响深远的法系
它以欧洲大陆的法国和德国为代表
又称为法典法系大陆法系的分布范围大陆法系是以法国和德国为主的,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奥地利、瑞士、荷兰以及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的早期殖民征服
北欧各国即挪威、瑞典、丹麦、芬兰和冰岛的法律,通称为斯堪的纳维亚法律,基本上也属于大陆法系
日本、泰国亦属大陆法系
在北美,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及加拿大的魁北克省法律,也属于大陆法系范围
在非洲,如刚果、卢旺达、布隆迪等国法律,属于大陆法系;北非各国的法律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是指以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以它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制度的体系
普通法系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但并不仅指普通法,它是指在英国的三种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的总称
英美法系的分布范围主要包括英国(苏格兰除外)、美国(路易丝安那州除外)、加拿大(魁北克除外)、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南非等国和中国的香港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1、法的渊源不同:大陆法系正式的法的渊源只是制定法,判例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