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2014年本)1目录1概述2术语和定义3评估原则4评估方法5评估文件分类6工作程序7评估要点7.1收集相关资料7.2现场调研7.3建设方案节能评估7.4节能措施评估7.5能源利用状况测算及能效水平评估7.6能源消费影响评估7.7形成评估结论8格式、体例要求8.1格式要求8.2体例要求附件1项目年能源消费统计表(样表)附件2通用(用能)设备能效评价计算表2附件3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附件4主要用能设备一览表31概述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能评办法》),本指南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以下简称“节能评估工作”)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以及评估文件的编制方法和要求等进行了说明,为节能评估工作提供参考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与本指南2.1节能评估节能评估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由节能评估机构根据节能法规、标准等,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
项目建设单位可自行填写节能登记表
2.2节能审查节能审查由负责节能审查的政府部门进行,该部门根据节能法规、标准等,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或对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
2.3节能评审节能评审属节能审查环节,为节能审查服务,评审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依据
评审机构在进行评审时,可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或补充材料
2.4节能评估文件指节能评估报告书或节能评估报告表
12.5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指达产或投入正常运行后,下列建设范围内年所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量
2.6单位增加值能耗指生产(创造)一个计量单位的增加值所消耗的能源,计算方法为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值)与增加值的比值
建筑、交通类项目可不计算单位增加值能耗
2.7基础数据指与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能效指标等计算直接相关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