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6222-1986《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本标准与GB6222-1986相比主要差异如下:——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及“术语与定义”二章;——将各类煤气通用的条款均提出,纳入第4章“基本要求”中;——提高了焦炉煤气电捕焦油器的含氧量,并规定配备检测装置;——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高炉煤气余压透平发电装置;——增加了有关转炉煤气生产中的安全要求(见第5章)——对高压高炉减压阀组前的煤气管道的气密性试验压力进行了修改(见第6章);——增加了水封高度,并增补了新型隔断装置——双板切断阀(见第七章);——增加了对新型煤气柜的安全规定(见第9章);——对煤气事故的处理明确分节,使条理更清晰(见第11章)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删除部分与实际不符的条款(见第12章)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武汉钢铁设计研究总院、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河南亚天集团公司、北京科力恒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春雪、万成略、李晓飞、魏萍、张文秀、邹明森、张兴良、胡云、韦裕国、吉卫星、朱刚
本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2004年第一次修改
2目录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