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约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函:根据射阳县土地交易中心大楼工程招标公告及贵公司的投标申请,并遵照苏建招(2010)333号文件有关精神,招标人将约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就有关事项进行面谈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作出书面承诺
一、招标人:射阳县国源土地交易所二、约见时间:2011年4月15日上午8:30~11:00三、约见地点:射阳县招投标中心四楼会议室
四、约见对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若是联合投标,约见对象包括联合投标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缺其中任一不可
)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与招标人面谈
六、约谈内容(一)当面确认拟派的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二)当面承诺本单位递交的投标报名资料、投标文件中的所第1页共22页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弄虚作假,否则,同意招标人扣除其投标保证金,愿意放弃在工程所在地一定期限内的投标权;(三)当面承诺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同意招标人扣除其投标保证金,愿意放弃在工程所在地一定期限内的投标权;(四)当面承诺一旦中标,中标项目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绝不违法分包、转包
否则,同意招标人扣除其投标保证金,愿意放弃在工程所在地一定期限内的投标权;(五)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承诺的内容
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加集中面谈的,应当提前与招标人联系、确定,采取下述两种方式之一处理:一是参加开标会议,在开标前与招标人面谈,并签署有关承诺文件;二是将法定代表人就面谈内人所做的宣读、承诺过程录像、刻录光盘,并将刻录的光盘连同其签署的书面承诺于投标截止日三天前送交招标人
八、在开标时,招标人将面谈的情况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