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厅竞争性选拔机关副处长职位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关于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拓宽识人选人用人渠道,积极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使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厅党组研究,决定拿出厅机关2个副处级领导职位,实施竞争性选拔
一、指导思想通过厅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竞争性选拔,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程度、公开程度和群众参与程度,更好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干部能上能下、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竞争上岗的基本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实施竞争上岗的职位和报名范围、条件(一)实施竞争性选拔的职位根据厅机关处级领导职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这次推出2个副处长职位实行竞争性选拔:1、社会处副处长;2、安全处副处长
(二)报名范围省厅机关符合资格条件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参加竞争者,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1、学历要求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职务及任职时间要求:现任机关副调研员,或者现任机关主任科员且任职三年以第1页共3页上(统计截止时间20XX年9月30日止)
现任机关副处长职务,符合学历等要求的,也可以报名
四、基本程序和时间安排(一)公布职位,思想发动发布文件,召开会议,公布竞争职位、资格条件以及竞争性选拔的程序、方法等,做好思想发动工作,鼓励、引导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加竞争
(二)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相结合的形式
报名人员直接向厅人事教育处报名,并填写《竞争性选拔干部报名表》
9月17日—20日
依据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条件,由厅人事教育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