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全市工商系统登记监管工作的思考自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后,临沧市工商局高度重视该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市局领导分别参加了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举办的培训学习,以市局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形式对全系统科以上干部进行培训,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制定了行政许可公示、告知、问责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了《行政许可法》在全市工商系统的顺利实施,总的来说执行情况是好的,应予充分肯定
随着行政管理相对人法律素质的不断提高和对《行政许可法》学习的不断深化,工商部门在执行行政许可方面肩负的责任越来越大,任何对市场主体准入把关不严,或履行监管执法职能不到位,以及不当或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工商部门都会面临被问责的风险
现就全市工商系统登记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如下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问题之一
对注册登记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行政许可法》实施已经两年多了,但在工商部门中仍有少数领导同志对注册登记这一法定的行政许可行为,重视不够,认识不足,还未能从依法行政的高度来研究、来对待、来落实,从而导致培训跟不上,素质提不高,登记人员对国家法律法规的了解和掌握不透彻、不熟练,处理新问题的能力不强
问题之二:注册登记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
根据国家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依据主要有:《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广告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但在具体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求工商部门对尚不具备条件的企业“特事特办”,采取所谓“先发照后规范”的方式进行“变通”,从而导致登记法律法规“悬空”
问题之三:对市场主体实施监管职能不到位
从去年全市工商系统开展的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清理暴露出的问题来看,重登记轻管理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主要原因:一是片区管理责任制落实得不够好,虽然各县(区)局都建立起了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