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修订说明一、标准修订背景为了落实《江西省“十三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江西工业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战略部署,实现江西“十三五”全省工业节能目标:到年底,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年下降
全面促进我省高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管、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充分发挥能耗限额标准在稀土行业用能工作中的作用,促进稀土冶炼分离企业能源消耗的对标,降低企业能耗,提升企业节能管理水平,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启动了《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和《稀土金属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修订工作,标准修订任务由标准制定牵头单位江西理工大学承担
二、修订原则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17]24号)以及《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赣工信综合字[2016]339号),依据《稀土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及我省稀土冶炼分离行业能源消耗的实际情况,本次标准的修订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充分调研稀土行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成果,稀土冶炼分离企业从99家压缩到59家,利于产业可持续发展,突出自主创新、节能减排,满足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2、地方特点,符合我国稀土冶炼分离行业节能减排发展态势目前国家稀土冶炼分离行业能耗标准采用的《稀土冶炼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9435-2012),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许多新的节能技术得到较广泛的应用已不能适应稀土冶炼分离行业的发展和节能减排的发展态势我省稀土生产和产品质量位居全国前列,由于行业绿色发展的需求,除采用离子型稀土矿外,很多分离企业均加大了钕铁硼废料的循环利用
因此,本标准的修订应能反映我国、我省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的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