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审计人员工作的评价对审计人员工作的评价篇一现在中国国内对内部审计的职能尚未有一个公认的看法,内部审计协会的准则中规定的监督与评价中的监督职能,我本人对其可行性表示疑虑。首先,有效监督的绝对前提是监督方与被监督方存在权力级差,被监督方无力伤害监督方的利益。中国内部审计体制大都是行政总裁主导制。内部审计部仅是公司的一个二级部门,与财务部、物资部、人事部等理论上的被监督单位同属于一个级别,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的业绩评价、人事升迁等切身利益都被这些职能部门捏着呢,你能甩开膀子去履行所谓监督职能吗。当然,如果实行董事会领导制下的内部审计机构例外,这种体制下的内部审计部的利益受被审计单位影响极小,可以履行标准的监督程序。其次,内部审计监督谁。监督公司领导。这种作法用脚趾头都能想明白后果是什么。监督企业非合规行为。企业的许多事情往往都不是下面的办事人员决策的,其决策行为如果追溯往往又到了领导身上,况且企业的许多非合规行为既然发生,都是有其存在的必然性的,其根源在政府和社会环境,企业要想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基本目标,随波逐流是一个无可奈何的最优选择。这类的问题你能提吗。这类的问题你敢提吗。如果你真敢提,我只能说我对你的佩服如长江之水滔滔不决。但我在一般情况下是无法这样做的,因为我认为内部审计人员应成为既能解决问题又得保全自己的谋士,而不要做出师未捷身先死的烈士。所以,行政总裁领导制下的内部审计,监督只能是有限的。关于内部审计立威的问题,我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是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但我想无论你是干什么的,你一样会明白内部审计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它就是一个得罪人的工作,当然这里面有审计人员自身理念及工作方法的原因,也不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认识的原因,但无论如何,最终的结果是审计一定会得罪人,各单位的情况只是五十步与一百步的区别。针对这种情况,我认为内部审计部在还没有强大到锦衣卫程度的时候,不要把主要精力放到所谓的立威上。所谓能立威的业务,其实大第1页共7页多是一种零和游戏,要靠别人的鲜血来染红自己头上的顶带,这样做的后果往往是手还没有伸出去脑袋已经被人踩扁了,你人都没了,还怎么为企业做贡献。这种与公与私都没有什么好处的作法,实在是需要慎之又慎。针对如果结果尚未发生,谁又能去承认你提出的方案是最优呢。的问题,我也无法给出明确的标准答案,我在工作中也从不追求所谓最优,因为我认为最优往往是一种需要苛刻条件的理想状态,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可能性较小。其实,很多时候只要能怀着一种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心态,找到一种比现行方式更优的管理方法就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了,毕竟,积跬步也可至千里。其实,说服公司领导和被审计单位接受你的改进方法是一种艺术。对于被审计单位,往往本能地会对你的审计建议产生反感,这里面有行为惯性的因素,也可能是因为你的审计建议增加了他们的工作量或者影响到他们的工作进度(销量、产量、供应量)。对于公司领导来说,你的审计建议他可能根本就看不懂,或没有理解到字里行间的深意,因为中国的许多领导都是从生产(业务)上提升的,满脑子里全是生产第一(销售至上)的东西,未必对企业需要制衡有序发展有个透彻的理解。这一点上,西方国家的企业与我们相比有很大优势,因为西方国家的许多行政总裁或其他高管是从审计总监位置提升的,其本身就是管理专家,易于相互沟通。这一点扯远了,以上两条我主要是说因为各种原因,说服被审计单位和公司领导接受你的审计建议可能存在的障碍,下面我说一说我对说服别人接受审计建议的看法。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审计人员要把说服工作要提升到战略高度来认识,要把审计工作的控制、风险等意识通过各种可能的途径对被审计单位和公司领导进行和平演变,要让他们尽可能理解和接受审计管理的思路。在审计工作中,不要做棋子,尽量成为棋手,不争一时之得失,并尽可能为被审计单位解决一些问题。我们在审计工作中就存在被审计单位主动要求在审计报告中反映一些事项,我们在职责范围内尽量帮助被审计单位解决问题,从而也保持了较好的工作协调与沟通关系。至于说内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