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协管工作的探析一、必须切实掌握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协管工作的范围和内容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所谓干部双重管理是指受地方党委领导并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机关,在干部管理上,实行地方党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的管理制度
双重管理的干部,一般由一方主管,一方协管
有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管理(即:条条管理)为主,地方党委协助管理;有的以地方党委管理(即:块块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协助管理
1、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协管工作的范围
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的管理,实行双重领导,以地方党委为主的管理体制
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协助党委考核管理司法行政干部
省司法厅协助市委管理市司法局和市属监狱领导,要求市司法局和市属监狱正职的任免、调动,须事先征得省司法厅党委的同意,副职的任免、调动须事先征求省司法厅党委的意见
市、县(市)区司法局也要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抓好干部协管工作
2、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协管工作的主要内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协助地方党委把协管范围内的干部管好
(1)要对协管干部的配备、调整、奖惩提出建议,并参与地方党委对拟任人选的考核、考察工作;(2)要协助做好协管干部的定期考核和管理工作;(3)要协助做好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工作;(4)要指导和规划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岗位职务培训和各类业务培训;(5)要向地方党委推荐优秀干部,协助地方党委做好协管干部的交流工作;(6)要协助地方党委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司法行政机关要对协管范围内的干部,坚持全面深入地考核、考察和了解,保持经常地向地方党委反映情况,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必须客观分析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协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感到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协管工作第1页共3页发展形势是好的,但是总体分析还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协管工作的认识、制度、措施还不够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