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宋景路违纪事件的处理决定沪欣报人字(2007)第32号2007年11月8日,海运分公司外港业务部业务员宋景路从海关通关科取回样品跑鞋一双,欲从港区直通道带出港区,由于无法提供相关凭证,港区保安根据港区的规定不予放行。双方发生争执,宋景路殴打保安致伤。宋景路的行为,给公司的形象带来不可弥补的严重损害,不仅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同时反映出其法制观念的淡薄。宋景路所在部门的陈晓红经理对此事没有在第一时间引起警觉、及时汇报,管理不严,造成公司在该事件处理上陷于被动。对于这起事件,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经公司总经理例会和工会共同讨论决定:1、给予宋景路开除处分;2、给予陈晓红经理降职处分。希望各部门对此类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加强对员工法制观念的教育,严肃法纪法规、严肃公司纪律。碰到问题,及时上报,一定要通过正确的渠道,寻求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上海欣海报关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2007年11月23日主题词:宋景路违纪上海欣海报关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2007年11月23日印发打印:朱莉校对:朱瑾瑜批准:汪敏第二篇:关于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决定关于对景伊宣等25名违纪学生的处理决定九(8)班学生景伊宣、贺东升和九(3)班学生杨成杰刘喆王来锋、杜宝银打架,导致杨成杰一颗门牙被打掉,鼻子骨折。九(5)班学生刘盈盈、王振霄景龙龙、田旭东刘继红李志渊庞荣伟和八(3)班学生沈亮亮在厕所打架。八(11)班学生孟红刚等几名学生打碎厕所拖把池。七(6)班杜建锋、王录锋、朱海峰、田亚楠、七(9)班刘沼泽、七(7)班闫世杰晚休后在校园乱窜,其中杜建锋打碎厕所灯开关2只,王录第1页共11页锋曾经打碎厕所纸篓。七(12)班学生庞军龙、王文正、蔡博洁、韩博和李文奎晚上休息时在宿舍耍赌。针对以上的违纪学生,经学校20XX年12月16日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处理如下:1、杜建锋赔偿并安装厕所损坏开关4个,王录锋赔偿纸篓10个,孟红刚等赔偿拖把池,这些处理结果,家长与学生现已兑现,同时厕所开关、纸篓和拖把池、洗面盆分别由杜建锋、王录锋和孟红刚等人看管。2、九(5)班和八(3)班打架学生花费医疗费1050元,分别由刘盈盈、王振霄景龙龙、田旭东刘继红李志渊庞荣伟每人承担150元。3、九(8)和九(3)打架的学生,现已移交新城派出所处理,派出所处理决定当事人景伊宣赔偿5000元,其他参与人员每人1500元。4、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现对贺东升、杨成杰、刘喆、王来锋、杜宝银、刘盈盈、王振霄、景龙龙、田旭东、刘继红、李志渊、庞荣伟、沈亮亮、孟红刚、朱海峰、田亚楠、刘沼泽、闫世杰、庞军龙、王文正、蔡博洁、韩博和李文奎等23名同学通报批评。要求杜建锋、王录锋、景伊宣三名同学在全校师生面前做出深刻检讨。同时,对检举打碎开关、拖把池和破坏纸篓的同学学校给予50元的奖励。另外,学校希望全体学生今后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不违纪,不破坏卫生,不损坏公物,同时也号召全体学生相互监督,对破坏卫生、破坏公物的学生继续举报,学校将对举报的学生进行奖励。新城初中政教处20XX年12月22日第三篇:关于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决定(最终版)各班级:为进一步加强校风校纪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创设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经三校部研究决定,针对三校学生经常发生的影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和有严重安全隐患的行为,在依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基础上,从严从重处理以下违纪行为:第2页共11页一、对违反出勤纪律的处理:1、无故迟到、早退,三次以内在班级作公开检查,三次以上、七次以内,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通知家长,责令改正后再次发生类似行为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2、旷课5学时以内,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通知家长,5学时以上按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九条第三款加重一级处理。二、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处理:1、在课堂上随意讲话或扰乱课堂教学秩序经教育后仍不改正或出言不逊、顶撞老师的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2、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听mp3、打牌等行为的,除没收手机、mp3等并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3、学生在教室内随意走动、出入教室或无正当理由故意多次请求进出教室的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