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工程变更管理工作程序工程变更管理工作程序一、编制依据根据XX省《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和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工作程序
二、目的控制变更工程按合同文件实施,变更费用按合同规定支付
三、适用范围本工作程序适用于本工程所有变更的处理工作
四、定义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是指工程在原有设计和工程量清单基础上的任何变化(不含清单数量自然增减)
主要内容包括:因设计、技术标准、工期、质量要求等方面原因引起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任何部分的结构形式、设计数据、清单项目、清单数量、质量标准、施工工艺、工序安排、工程费用等的变动、增减或取消
可分成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
五、工作程序1、工程变更的提出1
1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应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经由总监办下发至各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执行施工,监理按照所述内容执行监理、计量
2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应填写《变更设计报告单》,并由总工和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报送总监办签字盖章后上报指挥部设计部
(所有附件以公联公司变更报告单及通知的管理办法执行)972、工程变更通知2
1发布工程变更通知总监办在接到业主有关工程变更的变更设计通知单或变更设计报告单后,将在3日内以工程变更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承包人
变更通知在明确变更内容的同时,还应明确该变更涉及的费用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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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变更的执行承包人在接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变更通知”后应严格按照变更通知的要求组织施工;承包人在未接到“工程变更通知”情况下,不准擅自开始变更工程的施工,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所施工程的工程量不予确认
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工程变更工程的施工进行严密的控制
3工程变更的影响当工程变更涉及到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修改时,总监办应及时督促承包人实施调整
4变更工程计量变更工程计量按照计量管理工作程序规定办理
3、变更费用申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