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风险管控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以下简称“配电网工程”)安全风险过程管理,进一步加强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风险管控,保障现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配电网工程安全风险,是指在配电网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有可能造成施工作业人员人身伤害和重要用户停电的危险或有害因素
第三条工程组织部门是配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机构,应组织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全面执行“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安全风险管控流程”,保证配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在控状态
第四条本方案以现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风险为主,根据造成人身事故等级的程度,将风险从大到小分为三级,一级到三级分别对应:高度风险、较高风险、一般风险
第五条本方案适用于公司系统内所有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风险管理
第二章安全风险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安监部负责配电网工程风险管控工作的牵头组织,负责配电网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的制定,指导公司各单位开展配电网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检查、评价和考核各单位风险管理工作
负责每周组织召开风险会商会,参与风险控制措施审核
第七条公司运检部为配电网标准化、自动化、绝缘化改造和网架结构优化等工程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检查、评价、考核本专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按要求开展配电网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全面掌握本专业配电网工程安全风险情况,负责本专业二级及以上作业风险的配电网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及相关管控措施的审核
针对部分一级风险现场关键环节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第八条公司科信部为配电通信网建设工程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检查、评价、考核本专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按要求开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