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施工项目部设置1
1施工项目部组建1
1定位施工项目部是指由施工单位(项目承包人)成立并派驻施工现场,代表施工单位履行施工承包合同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2组建原则所有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必须组建施工项目部,施工单位应在工程项目启动前按已签订的施工合同组建施工项目部,并以文件形式任命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见附录C中SSZX1)
施工项目部配备施工项目经理(需要时可配备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资料信息员、材料员、综合管理员等管理人员
施工项目部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项目经理不应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未完项目的管理工作,安全员、质检员必须为专职,不可兼任项目其他岗位
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撤换项目经理,特殊原因需要撤换时,按有关合同规定征得建设管理单位同意后办理变更手续,并报监理项目部备案
3任职条件项目经理由具备良好综合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的管理人员担任,其他管理人员由具备专业管理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任职条件见表1-1
表1-1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任职条件岗位任职条件项目经理取得工程建设类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330kV及以上项目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220kV及以下项目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国家电网公司或省级公司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30kV及以上项目具有从事3年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管理经历,220kV及以下项目具有从事2年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管理经历项目副经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资格,持有国家电网公司或省级公司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30kV及以上项目具有从事3年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管理经历,220kV及以下项目具有从事2年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管理经历项目总工持有国家电网公司或省级公司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220k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