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工程和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1为加强公司发包工程及临时用工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用于规范承包合同和用工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各有关方应承担的责任
3公司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制度,按照发包工程或项目的特点,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并依法签订合同
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由发包方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同意
4公司在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须对承包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4
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
2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4
3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4
4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
5具有必要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5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所有发包工程,甲、乙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时,都必须签订作为合同附件的安全协议,或在合同中明确工程的安全、质量目标以及双方必须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作为对具体工程进行安全管理的依据
1公司作为发包方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5
1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其符合各项安全要求
2公司应指定一名专职项目负责人负责发包工程的工程技术安全管理
项目负责人在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第1页共10页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3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