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高危儿筛查与管理方案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房县“十二五”妇女儿童保健体系建设规划(2010——2015)》、《房县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等文件,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儿童保健工作发展,通过对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及时发现高危儿,落实逐级转诊,动态管理、有效干预、保障儿童健康,提高婴幼儿生长发育质量,达到降低婴儿死亡率
一、目的和意义通过筛查高危儿(含高危胎儿、新生儿),加强健康教育、喂养指导、早期识别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和药物治疗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随访、干预和健康管理,提高管理率、治疗率、转归率,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二、干预对象(一)高危胎儿1、高龄产妇:分娩时母亲年龄≥35岁
低龄产妇:分娩时母亲年龄≤16岁
2、孕母有异常孕产史:人工流产或自然流产≥2次、早产史≥2次或早期新生儿死亡史、死产史、难产史
3、孕期合并内科疾病或并发症:高血压、病毒性肝炎、中重度贫血、慢性肾炎
4、妊娠合并性病:淋病、梅毒、艾滋病、尖锐湿疣
5、有致畸因素:孕妇及家属有遗传病史、妊娠早期接触可疑致畸药物、孕早期接触物理化学因素及病毒感染等
(二)高危新生儿1、早产儿(胎龄<37周)或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2500克)
2、双胎或多胎
3、宫内、产时或产后窒息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及颅内出血者
4、高胆红素血症
5、新生儿低血糖
6、新生儿肺炎、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7、新生儿患有各种影响生活能力的出生缺陷(如唇裂、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等)以及遗传代谢疾病
8、母亲有患有残疾(视力、听力、智力、肢体、精神)并影响营养能力者等
9、新生儿疾病筛查异常者
(三)高危婴幼儿1、中重度营养不良
2、中度以上贫血
3、活动期佝偻病
(四)心理行为发育异常1、一般心理行为发育问题:不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