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DDYTJ/C1-QZ-003DDD1DD21DDDDDDYTJ/C1DDD5DDD0DD门式起重机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细则□□□□2015-07-011总则为了加强对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监督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通用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监督检验
2检验依据国务院令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检总局【】第号令《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本细则引用标准如被修改,应依据最新版本对相应技术要求进行补充调整
检验程序检验申报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按照条例、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向使用地的县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书面告知后,到规定的监检机构申请监检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等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申请监检应向监检验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者受理书(原件或者复印件);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原件或者复印件);三施工合同(复印件);四施工计划;五施工质量计划及其相应的工作见证(工作见证为空白表、卡)
施工单位提交的上述第四、五项资料,监检工作结束后,监检机构应当退回施工单位
资料为复印件的,要加盖施工单位的公章
施工单位应当设专人配合开展监检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为监检人员的监检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根据施工监检工作情况,需要在现场设立固定办公场所的,应当为监检机构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对类监检项目,监检人员需要到现场的,施工单位应当提前通知监检人员,约定监检时间
监检机构对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起重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进行监督检验
现场条件检验检测现场环境要求现场施工环境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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