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文号】安监总党〔2007〕15号【发布日期】2007-05-24【生效日期】2007-05-24【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学习培训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党〔2007〕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党委),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党组,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以下简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和《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结合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学习培训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大局,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充实学习培训内容,改进学习培训方法,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学习培训质量,大幅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对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普遍轮训一遍,使广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进一步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理想信念上更加坚定,在政治思想上明显提高,在履职能力上明显增强
(三)主要任务
按照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抓好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学习培训
坚持对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学习培训,加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