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内酰胺项目工艺变更管理制度编制:审核:批准:1、目的为了规范工艺变更的申报、审查、批准等工作程序,权衡因工艺变更对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产生的综合影响,合理定位各部门在工艺变更过程中承担的相应责任,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2
1本制度适用于1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采购、施工、验收过程中工艺变更的管理和控制
2本制度所指的工艺变更,是指在采购、施工、验收过程中由某种原因引起的,需要对原工程设计做出局部调整或修改的事项
3本制度适用于由建设单位或其它参建单位(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制造厂家等)提出的工艺变更要求
4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向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调整或修改意见,设计院直接修改图纸,可不视为工艺变更
1所有工艺变更都必须在工艺组评审后,经项目组副组长批准,报项目组组长审批后,下发变更通知单后方可实施
3各车间负责审查工艺变更的申请;监督和检查经批准的工艺变更的实施
4施工单位负责工艺变更的实施
4、工作程序4
1工艺变更的提出4
1提出工艺变更要求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
设计图纸有差错或设计内容深度不够;2
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者设计条件(地质、设备等)有变化;3
由于现场条件所限,设计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要求;4
上级(项目审批)单位提出变更要求;5
因施工问题需要做出变更;6
为节约投资、改善运行条件需要做出变更;7
因采购问题需要做出变更;8
根据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需要做出变更
2工艺变更的要求可以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采购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设备制造单位等提出
1、对于接收到的设计单位提出的工艺变更要求,经评审后,由工艺组负责将工艺变更申请单提交项目组副组长的批准后、报项目组组长审批,使用施工图升级版的方式或者直接向施工单位发出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