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安全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校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职责管理:学校安全工作应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配合、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全责的管理制度
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并对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二、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
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安全教育目标,形成教育递进层次
与家庭密切配合,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把安全工作作为家长会、家长的重要内容,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严禁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
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安全制度和检查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建立完善安全工作安全常规管理制度
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周检查制度
在每学期开学前,对校舍、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及卫生保健品、化学药品、安全警示语等进行全面检查,特别在雨季前应加强重点防范,杜绝事故发生
定期、不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应限期整改
每学年的工作总结应有安全工作的内容
重点安全专项检查应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部门和管理、评估的重要内容
建立有关工作制度,定期进行查验或完善,做出工作记录或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