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统⼀部署,⽢肃省基层政法机关将开展定向招录⼯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招录计划⽢肃省招录计划指标590⼈
其中,公安系统516⼈,司法系统26⼈,法院系统29⼈,检察院系统19⼈
专科520⼈(公安系统500⼈,司法系统20⼈),专升本6⼈(司法系统),第⼆学⼠学位班56⼈(公安系统16⼈,法院系统25⼈,检察院系统15⼈),法学硕⼠8⼈(法院系统4⼈,检察院系统4⼈)
具体定向单位、招录院校及专业见《2008年⽢肃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职位简章(招录对象为拟退役⼠兵和已退役⼠兵)》、《2008年⽢肃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职位简章(招录对象为全⽇制普通⾼等院校毕业⽣)》
⼆、招录对象及培养模式(⼀)招录对象:中国⼈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符合条件的拟退役⼠兵和已退役⼠兵,全⽇制普通⾼等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含2006年和2007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校毕业⽣)
(⼆)办学层次、学制及培养模式:本次招录培养分专科、本科、研究⽣教育三个层次
专科教育招⽣⾯向拟退役⼠兵和已退役⼠兵,实⾏⾼中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2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给予专科学历
本科教育和研究⽣教育招⽣⾯向全⽇制普通⾼等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含2006年和2007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校毕业⽣)
本科教育采取专科学历起点的专升本和本科学历起点的第⼆学⼠学位教育模式,学制2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给予法学学⼠学位,其中,定向到基层法院、检察院的,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司法考试,实⾏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研究⽣教育采取法学硕⼠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3年,具备法学硕⼠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法学硕⼠学位
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司法考试,实⾏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三、招录条件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