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行业规章安全生产部门规章是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制定发布的,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低于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生产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
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主要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等,本章仅介绍原铁道部制定的与劳动安全相关的部分规章和标准
第一节规章一、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人身安全规定《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是2006年9月27日铁道部第14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是自1950年1月以来的第10个版本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分为总则,技术设备,行车组织,信号显示,对铁路工作人员的要求和附则6篇共19章395条
规定了铁路的基本建设、产品制造、验收交接、使用管理及保养维修方面的基本要和标准;规定了各部门、各单位、各工种在从事铁路运输生产时,必须遵循的从本原则、责任范围、工作方法、作业程序和相互关系;规定了信号的显示方式和执行要求;明确了铁路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技规》是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铁路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从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技术管理文件等,都必须符合《技规》的规定
《技规》要求铁路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在自己的职务范围内,以对国家和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保证安全生产
特别要求铁路行车有关人员,接班前须充分休息,严禁饮酒;在执行职务时,必须坚守岗位,穿着规定的服装,佩戴易于识别的证章或携带相应的证件,讲普通话
二、铁路运输系统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通用控制措施为适应铁路运输生产和技术条件不断发展变化的需要,落实“规范管理,强基达标”总体要求,强化作业安全关键环节的控制,减少职工伤害事故,原铁道部制定了《铁路运输系统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控制措施》,分为通用控制措施和具体控制措施两大部分
通用控制措施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