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风力发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试行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2010年12月北京-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风电项目设计管理工作,强化项目设计的规范、标准、高效管理,保障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四大控制目标的实现,落实《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风电项目设计管理程序(试行)》的有关要求,明确集团公司风力发电工程的建设标准,统一集团公司所属风电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原则及内容,依据国家和有关部门相关法律及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公司风电项目设计统一增加初步设计阶段
建设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的内容、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初步设计报告由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风力发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适用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公司所属或管理的国内陆上风电场工程,在国外投资建设的风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单机容量850KW及以上、装机容量为50MW级及以上的并网型风电场工程设计,其他规模和离网型风电场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和扩建的风电场工程设计,改建工程的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三章规范性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1-定”的条款
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风力发电场设计技术规范》(DL/T5383-2007)《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1992)《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311
1-1997)《风电场场址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规定》(发改能源[2003]1403号);《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风电机组地基基础设计规定(试行)》(FD003-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