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公司履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职责,承担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
财务部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公司应履行的国有资产管理职责是: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制订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建立、维护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二、按规定办理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
三、及时申报企业增减资本、投融资等重大事项
四、依法经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并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五、执行司制定的投资收益管理办法
六、制订国有资产管理与考核实施细则,并组织考核
第三章国有资产管理内容国有资产管理包括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和国有资本营运管理
一、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包括产权管理(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权证管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统计等
二、国有资本营运管理包括国有资本变动、资产处置(资产处置方案、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有偿转让、资产出租、资产报废)、实物资产收益、对外捐赠和接受捐赠、投融资、投资收益、资产损失审批等管理
第四章产权管理一、产权界定
遵循“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产权界定的规定执行
产权界定工作程序:1101、公司委派中介机构进行清理和界定,经清理、界定属于国有资产的部分,按规定由公司报财政部确认
2、经认定的国有资产,要按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二、产权纠纷调处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的规定执行
三、产权登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产权登记管理的规定执行
四、凡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并已取得或申请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当按规定申办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企业产权归属关系不清或者发生产权纠纷等情况的,可以申请暂缓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