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直属机关团委关于评选和表彰先进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深化“树典型•学榜样•赶先进”主题活动,用榜样的力量和创优的动力激励青年,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直属机关团委现对国资委直属机关青年各种先进奖项、各种评选和表彰活动进行规范,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评选奖项按照长期化、规范化、品牌化、少而精,以及与上级团组织评选奖项对标一致的原则,设置以下八种奖项:(一)国资委直属机关十大杰出青年(二)国资委直属机关优秀青年(三)国资委直属机关先进青年集体(四)国资委直属机关青年之友(五)国资委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六)国资委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员(七)国资委直属机关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八)国资委直属机关学习型青年集体(团组织)二、评选的范围、时间和名额(一)评选范围
团的关系隶属于国资委直属机关团委的单位和个人
(二)评选时间
八个奖项均是隔年评选一次
其中“国资委直属机关十大杰出青年”、“国资委直属机关优秀青年”、“国资委直属机关先进青年集体”、“国资委直属机关青年之友”4个奖项每遇双数年评选和表彰一次
“国资委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国资委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员”、“国资委直属机关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国资委直属机关学习型青年集体(团组织)”每遇单数年评选和表彰一次
(三)表彰名额
“国资委直属机关十大杰出青年”10名、“国资委直属机关优秀青年”20名、“国资委直属机关先进青年集体”5名、“国资委直属机关青年之友”5名、“国资委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10名、“国资委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员”20名、“国资委直属机关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10名、“国资委直属机关学习型青年集体(团组织)”5名
三、评选条件(一)“国资委直属机关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条件1
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