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8页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一览表环境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执法主体1、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按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3、建设项目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评价,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依法批准,审批部门擅自批准该项目建设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审批部门的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4、试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八、二十六条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第2页共28页第1页共2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8页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5、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3个月,建设单位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责令限期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