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4页共5页附件2: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工作,保证能力考评工作质量,根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的能力考评,包括首次考评、扩项考评和复查考评
本规范不包括检验机构考核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变更延续等行政许可办事程序
第三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组织的检验机构能力考评工作,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四条检验机构的能力考评,应当遵循统一要求、客观公正、科学规范、保证质量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准备第五条考核机关受理检验机构考核申请后,将检验项目范围说明和检验机构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转交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并通知其准备能力验证试验样品
预先参加全国比对能力验证活动并取得满意结果的,检验机构凭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向国家中心办理简化能力验证考评项目或者免除能力验证考评的证明
第六条国家中心根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办法》,制备一组质量已知值的能力验证试验样品
第七条考核机关根据检验机构检验范围,在兼顾考评员经历和就近安排的前提下,从国家中心建立的考评员数据库中指派考评员,指定考评组长,成立考评小组,并将检验机构申报的质量手册和相关材料转交给考评小组进行文件审查
第八条考评小组应当通过申请材料对检验机构的工作范围、检验资源、管理体系运作所覆盖的范围等内容进行全面了解,为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工作有条不紊顺利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第九条考评组长根据第八条负责编写现场评审计划
现场评审计划包括目的和范围、评审依据、考评小组成员分工、评审程序和方法、评审活动日程表、评审工作有关纪律要求等内容
第十条能力验证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