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编号:国网(物资/4)239-2015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活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活动,细化《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活动管理办法》(国家电网法〔2013〕1082号之国网(物资/2)121-2013)的管理和操作要求,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其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一级平台管控、两级集中采购”,建立招标采购工作机制、监督机制、法律保障机制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组织实施的招标活动
公司及各单位所属控股单位的招标采购活动参照执行
本1《细则》职责分工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活动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招标准备第四条需求单位/部门依据招标批次计划时间安排,通过ERP系统编报招标采购申请,同时在电子商务平台编报技术规范书
第五条招投标管理部门根据招标项目的专业类型、规模标准,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开展招标代理业务
各单位原则上按年度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分批次下达招标代理工作任务
第六条根据采购计划,项目管理部门需提出招标规则建议(格式见附件2),提交招投标管理部门,建议内容包括投标人资质要求、分标分包原则、评标办法、授标原则、最高投标限价等内容
总部投资或管理的项目,由总部项目管理部门提出建议;各单位工程、服务类项目,由各单位项目管理部门提出建议
第三章招标文件编制与审查2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及相关专业技术管理部门审定的技术规范书,按照招标文件范本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采购清单、技术规范书、投标文件格式等
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应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有关行政部门制订并强制使用的文本
如无前述示范文本,应在公司统一合同文本中选择符合招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