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7页轧钢安全规程【颁布时间】1987
17【实施日期】1987
17【颁文单位】冶金工业部(1987年8月17日冶金工业部[87]冶安环安第805号文颁发)1总则1
1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轧钢工业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2轧钢的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生产和检修涉及安全方面的内容,必须执行本规程
3轧钢厂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工程,应设有不低于主体工艺设备水平的安全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并经安全部门参加审查签字后,方得施工;施工完毕,应经安全部门参加验收合格签字,方得投产
4现有轧钢厂(车间)的建构筑物,设备,安全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达不到本规程要求者,必须限期达到,或者在技术改造或大、中修时予以解决;在解决之前,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地方小轧钢厂(车间),如果限于条件,一时难以达到要求,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5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6对新进厂的职工,应进行安全考试和安全技术基础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工作
7新工人和代培实习人员,入厂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并在指定的熟练工人带领下进行工作,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操作
8对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视其情节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制裁、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厂区布置与厂房建筑2
1厂址选择,必须考虑防止洪水、海潮、飓风、滑坡和崩塌的危害,主要建筑物应避开工程地质条件不良的地段
2轧钢厂(车间)应设在企业污染影响较大的生产区最小风频的下风侧
3在轧钢厂内,厂房主要迎风面宜与夏季主导风向成60°~90°角;应使热作业区和产生烟气或有害气体的作业区布置在下风位置;噪声较大或者有害气体和粉尘危害较严重的工序,在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