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3页八十六团第二中学安全工作党政同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支部、行政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党支部、行政在安全工作中的责任,根据上级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政同责是指党支部、学校行政对安全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
党支部书记、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既要负责分管范围业务工作,又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第三条实行党政同责,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要把安全工作摆在第一要务的首要位置,纳入党支部、学校行政工作的总体工作目标,纳入党建工作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党支部、学校行政全面学校的安全工作,其共同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指示要求;(2)研究制定安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纳入任期目标;第2页共63页第1页共6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3页(3)经常了解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安全工作形势,有重点地开展安全工作各项活动,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督促学校部门抓好安全工作
第五条学校党支部除履行共同职责外,履行以下职责:(1)加强对安全工作的宏观领导和协调,将安全工作纳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2)积极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安全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普及全社会的安全知识;曝光安全事故和安全工作中违纪行为;第六条学校行政除履行共同职责外,履行以下职责:(1)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学校行政重要议事日程;(2)依据法律、法规和安全工作的需要,组织制定加强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3)建立健全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