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5页学生工作委员会条例第一条为保证学生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学生工作效率,分院成立“学生工作委员会”
第二条学生工作委员会由书记任主任,学生科科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学生科、分团委、教务科、实训科、保卫科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学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学生科负责人担任
第三条学生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研究探索高等职业学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规律;2.分析解决学生教育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普遍性、热点性问题;3.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在学生教育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集中处理学生在学习、工作、生活、安全保卫、餐饮卫生等方面出现的突发性事件
第四条学生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一般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随时召开
第五条学生工作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不在时可委托副主任召集主持
学生工作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理顺学生工作管理体制,学生管理工作实行学生科为主
第二条: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应由党总支书记、学生科科长、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组成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分院的学生工作,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学生工作体系
第三条:学生科工作在分院党总支和行政的共同领导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分院领导直接领导
第四条;学生科工作职责(一)在学生处和党总支双重领导下,对全系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进行具体安排,统一布置
(二)结合学生处部署,制订分院学生或学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确定每季每月的工作重点
(三)具体落实“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上报工作及学院“综合奖学金”推荐工作,(四)依照学生评优条件组织评定分院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并组织材料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
(五)负责学生违纪、学生处分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六)管理分院系学生的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