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1、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过《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本表,以及有关设立企业须遵守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4、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规格纸
5、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受理日期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报表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全体出资人、合伙人、合作者(以下统称投资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有名称核准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企业的名称(可以载明备选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投资人名称或者姓名及出资额等内容;(二)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代表或者代理人的资格证明;(四)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投资人资格证明是指该投资人依法成立的证明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登记机关印章;其他投资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由该单位加盖公章
自然人资格证明是指身份证复印件
外国(地区)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是指:(1)外国(地区)投资人是企业的,为该企业注册所在国(地区)注册机关出具的证明
(2)外国(地区)投资人是其他经济组织的,为该经济组织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当局出具的证明
(3)外国(地区)投资人是自然人的,为确认其国籍的国家(地区)政府主管当局出具的能够证明其国籍、身份的文件
以上有关文件是外文的,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第2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