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文件海总工经审〔2006〕3号签发人:姚建忠关于下发《海宁市镇、街道、产业(局)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考核办法》的通知各镇、街道总工会(工会)经审会,各产业(局)工会经审会:经市总工会经审会第十四届十二次全委会同意,现将《海宁市镇、街道、产业局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考核办法》下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工会经审工作,切实履行经费审查监督职责。1海宁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二○○六年十一月六日主题词:工会经审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通知抄送:嘉兴市总经审会,市总主席室,各部室。海宁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2006年11月6日发2海宁市镇、街道、产业(局)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考核办法为全面推进我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市总经审会《海宁市镇、街道、产业局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各镇、街道、各产业(局)工会经审会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标准》的情况进行考核,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考核对象各镇、街道,各产业(局)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二条考核内容根据标准,结合镇、街道工会和产业(局)工会经审工作的实际,分类设立五项二十九个规范内容。第三条计分方法考核总分为110分,其中基础分100分,附加分10分,市总经审会根据考核等级标准进行计分(对当年市总经审会未对其审计而无整改情况或当年无经济案件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均视为标准得分),各规范指标实际得分与附加分之和作为该单位考核实际得分。第四条考核程序各镇、街道、产业(局)工会经审会,应在每年年终开展年度总结工作,依据考核标准进行自评考核,填报考核计分表并写出考核说明,经本级工会经审会主任签名、加盖公章,附工作总结一并3报市总经审办公室。市总经审办公室依据各单位自评考核上报的考核计分表和考核材料进行分数核实与综合考评,提出各单位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市总经审会对市总经审办公室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议,确定最终考核结果。第五条考核等次和奖励考核设一、二、三等奖,每个等次均不限定单位名额。总分95分以上且基础分达到90分的单位授予一等奖;总分85分以上且基础分达到80分以上的单位授予二等奖;总分70分以上且基础分达到65分以上的单位授予三等奖。总分达不到70分的不授奖。市总经审会根据考核结果的等次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第六条考核要求各镇、街道、各产业局工会经审会都应参加考核。要按照考核内容要求,真实、完整、及时地填写考核计分表并附考核说明和工作总结,于每年12月底前报市总经审办公室。考核材料逾期未报的,要说明情况,尽快补报,对延期上报的相应扣分。若发现上报材料不真实的,取消本年度考核资格。本级工会经审会工作人员发生严重经济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的,取消本年度考核资格。第七条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市总经审会办公室。附件:镇、街道、产业(局)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4准考核计分表5第6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6页共8页海宁市镇、街道、产业(局)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考核计分表规范内容分值等级标准考核要求得分ABC一、组织建设25分1-1本级工会加强对经审工作领导,定期听取经审工作汇报4听取会议纪要确认1-2经审会主任参加本级工会主席办公会议3参加同上1-3经审委员占同级工会委员比例220%按文件确认1-4经审会按时换届,做到与工会委员会“三同时”(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3按时,做到同上1-5经审人员具有审计或财务从业资格4具有资格证明复件证明1-6经审业务培训5每年一期办班通知书确认1-7直管基层工会经审组织组建率4100%(4分)>90%(3分)>80%(2分)按文件确认二、制度建设25分2-1贯彻《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4有实施意见或转发文件按文件确认2-2贯彻落实对本级、对下一级工会审计办法4转发并执行按文件确认2-3贯彻执行全总8个审计规定5转发并执行按文件确认2-4推行《浙江省基层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