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系统报送工作方案根据《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发改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全面提高政务信息的采集、编辑、报送和发布工作质量,促进全市发展改革工作科学发展,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信息报送工作要以满足各级党政领导、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对发改政务信息需求为中心,以改革信息报送手段、提高报送质量为抓手,以争创全市政务信息工作一流水平为目标,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全市发展改革工作动态,努力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工作机制1、确立信息联络员
各县市区发改(经)委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确定1名发改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工作
委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信息工作实行委分管领导负责制,各二级机构和科室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要明确1名信息员,具体落实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2、信息采编范围
发改信息报送形式主要以简讯、综合信息为主,信息内容立足发改部门工作职能,面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体现本地区、本科室(机构)工作实际,精心加工提炼,展示亮点,聚焦热点,剖析难点
3、报送原则
一是要具有时效性
各县市区发改(经)委、委机关各科室和二级机构对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要快,传递要迅速,重要信息要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确保在第一时间报送到位
二是要具有准确性
各县市区发改(经)委、委机关各科室和二级机构对所报的信息要加强分析核实,做到准确无误,反映工作进展和成绩的信息要恰如其分,反映问题的信息要真实可靠,反映困难的信息要实在准确
三是要具有全面性
要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坚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地提供信息
4、报送程序
凡报送市发改委的发改信息,必须由各县市第1页共2页区发改委分管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委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报送信息需经科室(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报送,重大信息需经委分管领导审核
各单位上报的信息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