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4页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川安监〔2011〕244号各产煤市(州)安全监管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广元市煤管局,各煤监分局,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古叙煤田开发公司:为切实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33号)转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1、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六大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
2、各产煤市(州)安全监管局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广元市煤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管工作
各煤监分局负责对辖区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察执法
3、各煤矿企业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必须有经煤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批准同意的实施方案,其实施方案必须报市(州)安全监管局,广元市煤管局备案,并送驻地煤监分局备查
实施方案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33号)及《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要求
4、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和古叙煤田开发公司负责所属矿井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实施方案审批工作,审批方案报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第2页共14页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