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重庆市江津区委文件电子公文专用章津青发〔2011〕25号核收:共青团重庆市江津区委关于转发《关于实施基层团建“百千万工程”,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各镇团委、街道团工委、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团组织:现将团市委《关于实施基层团建“百千万工程”,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渝青办〔2011〕63号)转发你们,并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以下要求:1、以创先争优和镇街团组织格局创新为统揽,全力推进当前共青团组织重点工作,特别是两新组织、外出务工青年群体、专业合作社建团工作,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和镇街团组织功能设计、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有关工作任务(详见附表五)务必于7月30日前完成;2、各镇街要创新宣传动员形式,采取有效措施,将创先争优和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覆盖到每一名青年;13、各镇、街道团(工)委要以此为契机,组织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全面开展好基层青年工作调研、共青团干部“四入四同”、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围绕全区发展深化推进“青春建功”活动,表彰一批在创先争优、服务发展、巩固基层组织建设中的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进一步掀起共青团创先争优的高潮
4、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团组织可参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行业特点,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工作,提升青年工作科学化水平,服务全区发展大局
各单位推进基层团建“百千万工程”有关材料和报表,于9月10日前报送团区委
联系人:周德才;联系电话:47522306;邮箱:jjtwzzk@163
共青团重庆市江津区委2011年7月10日2关于实施基层团建“百千万工程”,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渝青办〔2011〕63号)各区县(自治县)团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渝委发〔2009〕28号)精神,结合当前正在全团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切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