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速公路监理标准化指南1总则1
1目的及适用范围1
1目的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的通知》及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高速公路开展施工标准化(推行现代工程管理)活动实施方案》,大力推行现代工程管理,优化监理管理流程,规范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工作,提高监理服务水平
以监理工作标准化促进高速公路建设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全面提高公路建设管理水平和行业施工文明形象,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特编制本指南
2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江苏省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含独立特大桥)项目的主体施工监理管理
高速公路机电、房建等其他专业工程的施工监理可参照执行
2编制依据(1)现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2)现行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3)行业内及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颁布实施的监理管理文件和相关规定
3其他事项(1)建设单位在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中应纳入本指南内容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指南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2)在实施过程中,除执行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江苏省高速公路监理标准化指南2术语2
1监理机构由监理单位派出并代表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的现场监理组织
2监理工程师监理机构中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准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或者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统称为监理工程师
江苏省高速公路监理标准化指南2
3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和监理机构中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统称为监理人员
4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在监理机构中负责项目工程全部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以下简称“总监”)
5驻地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项目部分工程监理工作的驻地监理负责人(以下简称“驻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