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浅议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的缺陷及改进1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
1对行政复议的性质定位不明确行政复议的性质关系到行政复议立法的价值取向,也关系到整个行政复议制度的构架,以及行政复议工作的发展方向
因此,对行政复议正确定性非常重要
一直以来,对行政复议的性质定位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行政复议制度,是行政机关内部上级对下级的层级监督和纠错机制,称为“监督说”;另一种观点认为,行政复议制度是一种行政救济制度,是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时,申请复查及纠正的救济制度,属于通常所说的“民告官”的范围,称为“救济说”
虽然二者并不对立,但层级监督是行政机关的内部行为,在性质上以行政手段为主导;而“救济”是外部行为,独立于行政执法机关之外,在性质上以司法手段为主导,理论上二者不能共存
2行政复议范围还需完善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有些界限需要进一步明确,特别是有些热点、难点问题
如:《行政复议法》没有将内部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范围,因而导致公务员合法权益受第2页共6页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页到侵犯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
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与保护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一样,两者都应该有充分的救济途径和救济手段
国家公务员虽然可以通过行政申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申诉与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不可同日而语,后者的救济更加有效
《行政复议法》将公务员合法权益的救济排除于复议之外,这是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一大缺陷
随着我国加入WTO,在司法行政方面也相应的出现了一些新问题,这也迫切要求我们完善《行政复议法》,与国际接轨
3行政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工作机制不顺畅,且缺乏独立性按照复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