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定2006年9月目录一、总说明………………………………………………………
二、报表目录……………………………………………………
三、调查表式……………………………………………………
四、主要指标解释………………………………………………
总说明一、统计目的
为及时了解全国饲料工业生产动态及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各地、各级饲料管理部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引导本行业的生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统计内容
本报表制度涉及医药、化工、畜牧、粮油、渔业、机械等部门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饲料工业产品生产情况、饲料工业企业情况、饲料工业产品市场价格等
三、统计范围
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各种经济类型的饲料工业产品生产单位
饲料工业产品仅指进入流通领域即用于销售的产品
四、报表类别
本制度包括六套报表:综合年报;集团企业综合年报;综合季报;基层季报;基层年报;基层月报
五、填报要求
1.综合年报、集团企业综合年报、综合季报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组织本辖区所属各级饲料管理部门逐级汇总填报
2.基层年报、基层季报表由饲料工业产品生产单位填报,上报本辖区所属饲料管理部门,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汇总
3.基层月报表由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推荐的重点跟踪企业填报,上报所属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将辖区内基层月报统一上报全国畜牧总站(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4.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将本辖区内基层年报表录入全国饲料工业信息统计软件中,随综合年报一起上报
5.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在报送综合年报、综合季报表的同时,附上该年度、季度的饲料生产形势文字分析材料
6.集团企业综合年报由集团企业总部所在地省级饲料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报送
六、报送时间
1.综合年报、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