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页广东省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总站行政执法情况表表一:执法主体资格信息单位名称广东省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总站法人代表陈沐荣组织机构代码办公地址广州市中山七路343号管辖地域广东省境内主体性质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机关执法职权林业类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其他法定行政行为法律依据《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表二:执法人员执法证基础信息序号证件编号姓名性别职务工作单位执法类别执法区域发证机关发证时间到期时间第2页共5页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5页表三:行政处罚一览表行政处罚一览表序号处罚事项执法依据办理时限处罚标准承办部门及岗位投诉举报途径执法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1未依照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2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3未依照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产品的4违反规定,擅自开拆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包装,调换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或者擅自改变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规定用途的1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2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3
《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当场处罚的除外,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经行政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三个月
特殊情况下三个月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以延长
没收所得,罚款检疫科1、电话投诉:020-81963816;2、书信投诉,地址:广东省林业局监察室《广东省林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规定》(粤林[2006]146号)追究执法人员违法执法责任第3页共5页第2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