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社函〔2010〕940号关于开展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标准化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2004年《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创新执法理念和执法模式,提高监察效能,为我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但随着劳动保障监察事业的发展,经费短缺、人员不足、办案装备缺乏、工作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也逐步凸显
目前我省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劳动保障领域内的违法行为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呈现高发趋势,劳动保障监察的任务非常繁重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工作制度方面的不足已严重影响了劳动维权工作的有效开展
为促进我省劳动保障监察事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事业发展“机构标准化、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的要求,结合我省劳动保障监察发展规划和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决定开展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标准化建设考评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评目标通过考评,推动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
逐步形成机构设置统一规范、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网络信息资源共享、协作机制配套完善、人员素质整体提高、装备经费保障有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监察权威不断提升、粤港澳一体化执法机制基本建立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全新格局,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劳有所得,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考评内容考评设立机构建设、场所建设、办案装备建设“两网化”建设、管理制度建设、执法效能建设等六大方面的30个评分项目
各项目设置标准分和加减分,实际得分为标准分与加减分之和,各项目实际得分的累计为考评对象的实际总分
具体评分标准详见“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标准化建设考评标准”
-2-三、考评办法(一)考评范围
劳动保障监察标准化建设考评工作适用于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省厅劳动监察局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