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劳动保障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
要按照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
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十一五”时期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制度,以及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目前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超过1000美元,从国际经验看,人均1000到4000美元这一阶段,既是“黄金发展期”,又是“矛盾多发期”
经济结构调整和城镇化速度加快,数以亿计的农民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更为紧迫
随着以吃穿用为主的基本生活消费阶段逐渐向小康生活阶段转变,人们对社会保障的期望值不断提高,没有社会保障的群体要求享有社会保障,已经有社会保障的群体要求提高待遇
这对养老、医疗等提出了新的挑战
随着利益关系更趋多元化,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同时公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增强,对社会公平与公正的要求更加强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
为此,要着力在构建“五个和谐”提高“四种能力”和落实“三项要求”上下功夫
一、构建五个和谐,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