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文号】工商办字[1992]第163号【发布日期】1992-06-20【生效日期】1992-06-20【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改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意见(工商办字<1992>第163号)当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的重要谈话、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和李鹏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改革开放,维护经济秩序,为经济建设服务
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深刻地领会和贯彻小平同志重要谈话精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1“”)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地把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的根本指导思想,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衡量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标准,体现于各项工作中,积极促进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
(2)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大力支持加快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一手加强和改进监督管理,打击经济违法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要把两手结合起来,使之相辅相成,监督管理中要讲疏导服务,疏导服务中要讲秩序,讲法制
(3)在加快改革开放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努力改进工作,积极吸收借鉴国外反映现代化生产规律的管理方式和方法,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体系,提高监督管理效能
二、推动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4)积极支持调整企业组织结构,促进企业集团和股份制企业的发展
各类企业集团要依法登记注册
国务院及其授权机关审批成立的企业集团,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审批成立的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