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农业审计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调节器作用随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国家为此也将投入更多的财政资金
保障新农村建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是法律赋予审计部门的神圣职责
在新农村的建设中,审计部门在农业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等过程中,如何在审计转型的大环境下准确把握农业审计的定位,如何更好地起监督和保驾护航作用,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一、当前农业审计存在的问题农业资金是指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畜牧、气象等农业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间的协定筹集起来的,专门用于农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由于农业资金在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规范和制度不健全,且审计工作不能发挥有效的监督,致使农业资金在各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空白点”多一是从资金来源看
农业资金的来源有国家财政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社会集资和引进外资等,但目前农业资金审计一般局限于对国家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审计,而对于非预算安排的资金审计监督涉及较少
二是从行业看
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审计容易得到执行,而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审计监督,没有纳入国家审计的范畴,造成该部分农业资金无序流通、监管不力的现象很突出
三是从资金管理看
由于多头管理,拨款环节繁多,造成审计工作鞭长莫及
例如,财政资金划分为“条”、“块”管理两大部分,分别由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国土、发改、科技等多个部门管理
此外,由于资金筹集的渠道繁多,既有国家投入,又有农民投入,也有外商投入;既有无偿投入,又有有偿投入;使用对象既有国有企事业单位,又有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体农户等等
因而,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农业审计执法尚未实行对农业资金的全方位监督
第1页共3页2、整体规划不足从农业资金审计工作的现状看,缺乏一套跨行业、跨系统的审计规划
一般都是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指令进行,属被动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