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行政复议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本质、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决定的,是面对当前形势和难得的发展机遇期做出的必然选择
社会是在不断解决矛盾过程中发展的,构建和谐就是不断化解和减少矛盾的过程,这些矛盾不仅有社会物质文化的供给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增长之间的矛盾,还有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多种矛盾,其中也包含着人民群众与政府管理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在我国目前的转型期社会表现得更加明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我们党和政府是责任,对社会是进步,对人民群众是福祉
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党和政府将起到主导作用,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行政复议作为化解政府与行政相对人行政争议的法律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中央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定中提出了要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的要求,确定了行政复议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意义和作用
一、行政复议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行政复议作为解决纠纷的法律机制,在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过程中,有着更加积极的意义
第一,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方式
行政复议具有便捷、高效、低成本、直接依法解决问题的特点,同时,行政复议既有行政性,又有法律性,要求从全局角度考虑各种因素和结果影响,把行政思维与法律思维更好地结合起来,注重综合各方面因素的最佳效果,使行政争议的化解具有更大的操作性
自1999年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421件,其中市政府受理的复议案件就有1148件
第二,行政复议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要达到这一目标,就必需平衡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尤其是要维护好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作为法定的行政救济制度,第1页共3页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