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规范国家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最大限度减少海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和多边海上搜寻救助协定
2工作原则(1)政府领导,社会参与,依法规范
政府对海上搜救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有效地组织社会资源,实施应急反应行动的组织、协调、指挥
(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在国务院领导下,实施分级管理,根据海上突发事件发生区域、性质、等级及实施救助所需投入的力量,由海上突发事件发生地海上搜救机1构实施应急指挥,组织、协调各方应急力量,提高应急反应行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防应结合,资源共享,团结协作
认真做好预防预警工作,广泛调动各方资源,充分发挥参与救助各方力量的自身优势和整体效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对海上遇险人员进行救助,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4)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快速高效
充分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快速高效地救助人命
3编制依据(1)国内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我国加入或缔结的国际公约、协定
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管辖水域和承担的海上搜救责任区2内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
发生在我国管辖水域和搜救责任区外,涉及中国籍船舶、船员遇险或可能对我国造成重大影响或危害的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同样适用本预案
2国家海上搜救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国家海上搜救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运行管理机构、咨询机构、应急指挥机构、现场指挥、应急救助力量等组成
1应急领导机构建立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议定海上搜救重要事宜,指导全国海上搜救应急反应工作
中国海上搜救中心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