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海二小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设置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大队辅导员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状况进行巡查
班主任是本班学生传染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如在晨检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和校长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第1页共2页四、严格疫情报告:1、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疾控中心报告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