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汉与李老太结婚40余年,夫妻恩爱、家庭和睦。王老汉爱好广泛,尤其爱好文学,曾写过两本书,其中《生日》和《我的经历》两本书在他去世时还未出版。王老汉上有老母,下有二子二女,虽然大儿子王大是领养的,但一直与他们生活在一起,两老由大儿子照料;亲生儿子王二因贪污被判3年有期徒刑;大女儿王三因病过世,大女婿继续尽到扶养的义务;小女儿王四虽有一个和睦的家庭,但对二老的生活起居不闻不问.王老汉在一次体检中发现自己已是肺癌晚期,且病情迅速恶化,不久便卧床不起。这时,王老汉的母亲、妻子、儿女都在谈论财产继承问题,声称自己都有继承权------王老汉尚未过世,其财产能继承吗?根据《继承法》第2条的规定,继承是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现在王老汉仍在世,继承尚未开始,他们的继承权还不能行使。遗留财产的死者被称为被继承人,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2008年他去世后,留下四间私房、存折20000元、彩电、冰箱,还有一辆摩托车(低价购得的赃车)。此后,2009年,王的遗著《生日》和《我的经历》出版,出版社送来了稿费4000元。其子女对其遗产进行了分割。王老汉留下的财产都可以拿来继承吗?作为遗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其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其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其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小组讨论:谁可以继承王老汉的财产?王老汉病故后,家中为遗产发生了争执:王四说:“王大是领养的,没有血缘关系,他没有继承权。”王三的丈夫(大女婿)说:“我尽了赡养义务,我也有继承权。”王大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没有继承权;王二是罪犯,他无权继承。”李老太说:“我是他的妻子,我也有权继承。”王四说:“继承是儿女的事,长辈无继承权。王老汉的弟弟王二汉也参与到继承的队伍中来了------王二汉王四王三的丈夫王二王大王老汉的妻子王老汉的母亲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但尽了扶养义务的女婿或媳妇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法定继承的范围是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扶养关系确立的。本案中谁可以继承王老汉的遗产?王三的丈夫、王大。王老汉的老母亲、王二、王四、王二汉.王老汉的妻子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扶养关系:遗产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因为王老汉的母亲年迈了,消费不大,所以分得一间房和1000元人民币;王老汉的妻子已有分割后的属于自己的财产(10000元人民币和两间房子),所以她没有分得王老汉的遗产;其余王大分得一间房和2000元,王二分得空调和5000元,大女婿分得1000元和冰箱,王四分得1000元和彩电。他们如此分配遗产合理吗?你认为应该如何分配?在法定继承中,遗产份额的分配原则:1、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分配;2、特殊情况下,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不均等。•正当他们准备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开始分割遗产的时候,李老太从他的遗物中发现一张遗嘱,遗嘱中写道:“在我病重之时,长子王大细心照料,平时他最孝顺,我死后将所有遗产都归王大所有。”1、什么是遗嘱继承?——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所立遗产的方式。(1)遗嘱继承的法定条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备立遗嘱的能力;2、是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3、遗嘱必须合法;4、遗嘱的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可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正当他们准备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开始分割遗产的时候,李老太从他的遗物中发现一张遗嘱,遗嘱中写道:“在我病重之时,长子王大细心照料,平时他最孝顺,我死后将所有遗产都归王大所有。”1、什么是遗嘱继承?2、此时该如何继承?如何分割财产?——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所立遗产的方式。按王老汉的遗嘱,将所有他个人的合法财产都由王大继承,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2)必须明确:A、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B、遗嘱继承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C、在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李教授中年丧妻,独自一人将3儿2女抚养成人,儿女成家立业后,只顾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