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农产品行业协会的政策研究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把生产的总成本划分为转型成本和交易成本两个部分
目前中国的情况是,经济中的转型成本,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物质变换的成本很低
但是,经济的交易成本却很高,导致本土企业的产品总成本不低
这使本土企业与境外企业相比缺乏足够的竞争力
交易成本高有多种原因,比如说,制度不健全、规则不透明、诚信状况不好,都会增大交易成本
不能否认的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的中介组织发展不足,不能为生产和流通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中介服务
中介组织是保证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支持系统,它的主要功能在于为交易双方提供中介服务,以便降低交易成本,特别是信息成本
在目前这个信息不对称的社会中,必须依靠各种中介组织的信息服务来降低交易成本
本文以涉农中介组织——农产品行业协会作为重点进行研究
农产品行业协会从根本上说是市场经济的产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的发展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和市场法则组织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形成按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原则和方式发展农业的新机制
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和专业化经营、提高农业和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应对农业国际化挑战的进程中,农产品行业协会正在逐步兴起并发挥重要作用
本文针对农产品行业协会政策进行研究,旨在为培育和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引导
一、农产品行业协会是一种有效制度安排农产品行业协会是符合我国农业基本特点的一种有效制度安排,它有效地弥补了家庭承包经营制的功能性缺陷,也能有效地解决低层次的农业中介组织没有解决的存在于流通领域的交易成本过高而导致交易效率低下的问题
在性质上,协会是一种“民办、民助、党领导”的社团组织;在组织制度上,协会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特点的章程,对组织、性质、职责、经费、行为规范等都做出明确规定
协会章程充分体现出“三自、三民”精神,即“自愿、自助、自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