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处理网站信息资源发布过程中涉及的办公秘密信息和业务秘密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网站应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网站编辑制度
第三条各部门要设立网站信息员负责向网站编辑报送本部门需要公开发布的信息
第四条策划部网络信息组负责指导全公司各部门网站信息员的保密技术培训,落实技术防范措施
第五条凡需要发布上网的信息资源必须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主管,谁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各部门要有一名领导主管此项工作
要指定专人负责上网信息的保密检查,落实好保密防范措施,定期对本部门网站信息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第七条拟对外公开的信息,必须经本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查同意并对上传的内容进行登记建档后方可发布上网,重要信息还需经公司网站管理小组审核确认
第八条对互动性栏目要加强监管,确保信息的健康和安全
以下有害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九条网站必须设置不良信息过滤程序对信息进行甄别、第1页共2页筛选、把关,防止虚假、反动、淫秽信息发布到网上
第2页共2页第十条公司涉密信息一律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连接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
第十一条网站应当设置网站后台管理及上传的登录口令
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且不应与管理者个人信息、单位信息、设备(系统)信息等相关联
严禁将各个人登录帐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十二条网站应当设置合理的管理权限
对不同级别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