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委行政审批调整方案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发〔20XX〕23号)和《关于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推行一窗式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府秘〔20XX〕7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整合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理顺行政审批工作机制,改善投资发展环境,结合我委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原则(一)依法实施,合力推进。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以精简、统一、效能为原则,积极主动,自觉参与,各尽其职,合力推进。(二)效能优先,科学规范。把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改善投资环境放在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首位,对行政审批服务项目进行集中整合,再造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切实做到“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三)全面推进,长效实施。统一认识,集中力量全面推进,从根本上解决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两头受理”、“多头办理”等问题。根据形势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巩固推进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二、工作内容(一)工作职责调整根据淮府办[20XX]40号文件精神,市城乡建设委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即为市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的“首席代表”,按照城乡建设委行政主要领导的授权行使行政审批职责。市城乡建设委行政审批服务科的具体职责为:负责建筑、园林绿化、市政、勘察设计、公用事业及中介组织等有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委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政务公开工作。(二)梳理行政审批项目结合机构改革,市城乡建设委将原市建委26项和原市公用第1页共6页事业局7项行政许可和服务项目全部归并到行政审批服务科,集中纳入窗口办理。我委33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有: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2、房地产开发企业进淮登记备案3、勘察设计单位进淮登记备案4、招标代理机构进淮登记备案5、施工企业进淮登记备案6、监理企业进淮登记备案7、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审批8、建筑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审批9、劳务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审批10、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三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11、在城市桥梁道路中枢灯上敷设各类管线、杆线、广告牌、其他悬挂物审批12、临时占用、拆除、改动、迁移城市照明设施审批13、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和排水设施审批14、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审批15、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16、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审批17、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18、建筑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初审19、监理企业资质初审20、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初审21、建筑业企业一、二级及部分三级资质初审22、房地产开发企业一、二级资质初审23、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二级资质初审24、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资质初审25、迁移古树名木初审26、对道路新建、扩建工程竣工五年内或大修工程三年内挖掘的许可27、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28、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第2页共6页的审批29、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审批30、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31、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32、城市燃气设施改动审批33、确需停止供气、更换气种或者迁移燃气供应点的审批(三)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市城乡建设委的审批服务项目要按照以下流程实施(见附件)。(四)建立健全工作规范为了将行政审批窗口建设成流程最短、手续最简、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便民利民审批平台,建立以下工作规范:1、行政审批科服务原则⑴公开、公正、便民、效能原则。⑵一般事项直接办理,特殊事项特殊办理,牵涉多科室(单位)事项联审联办,转报事项负责办理的原则。⑶一站式管理、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对外原则。2、窗口运作规则⑴窗口负责集中受理、登记、分类、转报所有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并接受群众咨询。⑵窗口受理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后,分成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转报件和退补件等办件类别,按照“五件制”要求进行办理。即办件。程序简便可当场办结的申请事项,立即办理。承诺件。不能当场办结的申请事项,实行承诺办理制,由窗口牵头或转送督促相关科室(单位)办理。转报件。须报上级机关审批的事项,实行负责办理制。窗口接件后,转送...